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擴大 企業(yè)享出口退稅更及時 |
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(fā)出通知,決定自9月1日起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。啟運港退稅,作為出口退稅管理模式的創(chuàng)新,將出口退稅時間點提前到貨物起運,企業(yè)享受出口退稅更加及時,有利于緩解企業(yè)資金困難。 2012年8月起,我國在青島、武漢至上海洋山保稅港區(qū)之間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。此次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范圍擴大后,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啟運地口岸為:南京市龍?zhí)陡?、蘇州市太倉港、連云港市連云港港、蕪湖市朱家橋港、九江市城西港、青島市前灣港、武漢市陽邏港、岳陽市城陵磯港,出口口岸為洋山保稅港區(qū),運輸方式為水路運輸。 通知規(guī)定,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出口企業(yè)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:納稅信用級別被稅務機關評價為B級及以上,并且不屬于出口退稅審核關注信息中關注企業(yè)級別為一至三級的自營出口企業(y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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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來源:人民日報 |
發(fā)布時間:2014-08-19 15:10: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