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《網(wǎng)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》有效期的公告 |
交運規(guī)〔2021〕7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(局、委),國家稅務總局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:
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(guī)范健康發(fā)展的決策部署,交通運輸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研究決定,延長《網(wǎng)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》(交運規(guī)〔2019〕12號)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。
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 |
信息來源:交通運輸部 |
發(fā)布時間:2022-01-04 10:14:48 |